無功補償的主要目的就是提升補償系統的功率因數。
供電局發出來的電是以KVA或者MVA來計算的,但是收費卻是以KW,也就是實際所做的有用功來收費,兩者之間有一個無效功率的差值,一般而言就是以KVAR為單位的無功功率。
也就是因為這個電感性的存在,造成了系統里的一個KVAR值,三者之間是一個三角函數的關系:
S〖K VA〗^2=P〖K W〗^2+Q〖K var〗^2
簡單來講,在上面的公式中,如果今天的KVAR的值為零的話,KVA就會與KW相等,那么供電局發出來的1KVA的電就等于用戶1KW的消耗,此時成本效益最高,所以功率因數是供電局非常在意的一個系數。
用戶如果沒有達到理想的功率因數,相對地就是在消耗供電局的資源,所以這也是為什么功率因數是一個法規的限制。目前就國內而言功率因數規定是必須介于電感性的0.9~1之間,低于0.9時需要接受處罰。